各单位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经研究,现将元旦放假安排如下: 一、2018年1月1日(星期一)放假,与2017年12月30日(星期六)、31日(星期日)连休,共三天。 二、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值班,遇有重要事项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;各单位负责人和所有干事以上管理干部、辅导员要保持通信畅通。 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