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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部分单位和师生荣获2016年度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

发布时间:2017-03-28 阅读量:

日前,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、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《关于表彰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豫教思政〔2017〕18号),并于近日颁发了有关荣誉证书。我校2014级财务管理本科1班被评选为“河南省文明班级”,外国语学院综合英语教研室余兰老师被评选为“河南省文明教师”,土木工程学院2014级土木工程本科班高金影、数学与信息学院2014级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4班孔豪杰2位同学被评选为“河南省文明学生”。

近年来,我校围绕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推动绿色教育,推进“三风”建设,在师生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河南学习教育活动,弘扬“勤学、笃行、求真、创新”校训精神,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取得了丰硕成果,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这次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其中的部分代表,体现了上级组织对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,将促使我校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。